券商风控指标系统化调整 券商风控迈向精细化立体化管理
发表于:2016-04-11    

    编者按:证监会发布经修订的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》及配套规则,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在有效施行近10年后,将迎来一次系统 化的调整。取而代之的,是包括风险覆盖率、资本杠杆率、流动性覆盖率、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在内的,更加合理有效、全面立体的风控指标体系。8%的资 本杠杆率的倒数所算出的倍数(12.5倍)并非通常意义上的财务杠杆倍数(总资产/净资产)。实际上,若按照资本杠杆率指标8%、结合流动性指标要求计 算,对应的财务杠杆大体为6倍左右,与现行要求基本相当。目前,全行业资本杠杆率约为25%(相当于财务杠杆3倍左右),远远高于8%的监管红线。

 

    昨日,证监会发布经修订的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及配套规则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《办法》在明确上述内容的同时,结合证券 行业发展新形势,改进了净资本、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,完善了杠杆率、流动性监管等指标,并进一步明确了逆周期调节机制。

 

    值得注意的是,修订后的《办法》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、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,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(核心净资本/表内外资产总额),这意味 着,包括证券衍生品、资产管理等在内的表外业务也将纳入杠杆控制,券商风险管理的覆盖面也进一步拓宽。同时,流动性指标也被一并纳入监管范畴。

 

   《办法》修订涉及六大主要内容

 

   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介绍,《办法》此次修订,一方面在维持总体框架不变基础上,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进行调整;另一方面,则结合行业发 展的新形势,通过改进净资本、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,完善杠杆率、流动性监管等指标,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,提升风控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。

 

    具体而言,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如下六方面主要内容:

 

    第一,改进净资本、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,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。

 

    第二,完善杠杆率指标,提高风险覆盖的完备性。

 

    第三,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,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。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,由行业自律规则,上升到了证监会部门规章层面。

 

    第四,完善单一业务风控指标,提升指标的针对性。包括调整权益类证券计算口径、将衍生品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,合并融资类业务计算口径等。

 

    第五,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,提升风险控制的有效性。

 

    第六,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求,提升风险管理水平。要求证券公司从制度建设、组织架构、人员配备、系统建设、指标体系、应对机制等六个方面,加强全面风险管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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